1.基礎管理。制定并嚴格執行機電管理制度,規范技術管理,設備臺賬、技術圖紙等資料齊全,機電設備設施安全可靠。2.設備與指標。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、防爆合格證等證標齊全;設備綜合完好率、礦燈完好率、事故率等符合規定。3.煤礦機械。機械設備完好,保護齊全可靠,系統能力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。4.煤礦電氣。供電系統可靠,電氣設備設計、選型合理,保護齊全有效。5.文明生產。設備設置規范、標識齊全,機房硐室及設備周圍衛生清潔。
1.設備與指標 2.煤礦機械 3.煤礦電氣 4.基礎管理 5.職工素質及崗位規范 6.文明生產 舊版共計6項工作要求,新版5項,取消了職工素質及崗位規范的內容。